在美國,支票幾乎可以當作另外一種現金支付的方式,大家接受支票也是很習以為常。對於台灣的我們,對於美國的銀行支付和取現制度可能很不習慣,因此先說明幾項我覺得大家可能需要先暸解的。
- 美國不像台灣到處都是滿街銀行或提款機,便利超商也有提款機。
所以有時很難遇到 ATM,那需要錢怎辦,要轉帳怎辦? - 就算你找到提款機,但是跨行提款超級無敵貴
- 美國轉帳 wire 手續費非常高,而要當天入帳手續費更是驚人
絕對不是台灣那種跨行 NT$15 等級 - 轉帳給別人不是用對方銀行帳號
通常銀行內轉帳給別人,可以透過他們註冊的電話號碼或 email 就可以將錢存入對方帳號內
通常銀行 wire/routing 跟 account 號碼是不會隨便給別人的,所以你不能像台灣隨便就有對方帳號,然後進行轉帳
美國的支票上面的號碼,基本上就是你的銀行 routing & account number,所以搭配上你的簽名,金額,就等於你同意支付對方,對方銀行可以從你的戶頭取款。所以就是這原因,不可能隨便知道別人的帳號。除了支票之外,像是線上某些支付,例如 PayPal,FB Messenger,Utility Bill 的 Auto Debit,只要你填入 checking/saving 帳戶,他就等同從你同意從你戶頭取款。所以別人知道了,這是多麽危險。現在網路銀行發達,手機拍照就可以把 Check 存進戶頭。PayPal 之類線上交易不用簽名,只要你按同意他的條款和你授權,他就可以取款或轉帳。
但是你會覺得這是麼多麼危險的事情,這套系統已經 RUN 那麼久了,現在也還在使用中。當然想作惡的人還是能從中得利,但是一般人或銀行就是相信人信本善,基本上就是相信你所做的交易,但是發現違法,通常是非常昂貴的代價。基本上你可以 dispute 不是你本人的交易,而支票存取款通常會停泊在銀行隔天或幾天才能動用,原支出帳戶也會被圈存著。萬一是被盜用,一來被 Dispute 可以馬上要回錢,二來要作惡的動機減少,因為不能馬上取走。當然支票上的防偽和簽名也是一種做違背避免被盜用,或是被盜用後 dispute 證明不是自己支付的證據。
需要現金找不到 ATM 怎辦?可以填張支票或是用 Debit Card,在超市購物櫃檯,跟他 "Cash Back",也就是例如你買 $5 元的商品,然後你要用 $55 的支票或 Debit 支付,那 Cashier 就要退給你 $50 元的現金,也沒有手續費。所以說找不到 ATM 也沒差,也不會不方便。
看完以上,會不會覺得,這些除了 debit/credit card 外的落後科技,但是是一種人與人或銀行之間信任的高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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