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民簽證的有效期只有六個月,從體檢日開始算起,並不是以 AIT interview 的日期起算。但是台灣今年的 case 比較特殊,一般通常是知道大概哪天面試後,再去體檢拿報告,這樣拿到簽證跟到時後六個月期間會比較久。但是 2014 大概是台灣 case 不多,AIT 提前先約了面試時間,但是 Bulletin Cut-off Number 是到八月才是 current,因此六月底體檢了,七月中面試,等到八月才拿到簽證。所以簽證到期實際上從拿到算起大概只有五個月。
有了簽證後就可以持簽證進美國。進了美國才會核發和寄出 Green Card (前提是要有繳 USCIS immigration fee) 和 SSN (免費)。
搭機前,Check-in 長榮櫃台小姐還跟我們問 DV 到底是何種簽證種類,等了不短的時間,期間還打電話似乎要找人還問人,但是對方都沒有接。最後還是處理讓我們 check-in。到了登機口,檢查機票的小姐又問了一次到底是何種簽證。不知道是不是綠卡抽籤的都不搭長榮,所以長榮還沒遇過這種簽證 XD
我們是從舊金山入境,到了美國下了飛機當然就是排隊入關。看到有 Citizen / Permanent Resident 和 Visitor,以及 New immigrant,當然是要排 Visitor 因為還沒有綠卡,只要移民官員拒絕你入境,就算你抽到、都面試過了,你還是拿不到綠卡。Visitor 那邊人龍非常長,大概彎彎曲曲來回有四五趟。 Citizen 那邊就沒什麼人,New immigrant 那邊則是沒有移民官也沒辦法排。我們排 Visitor 很久,機場的那些警察會視 Citizen 人數,把 Visitor 這邊一次拉一些人過去那邊。等了大概十幾分鐘有,終於輪到我們被拉過去 Citizen 那些窗口。很快的就排到了,這是一位華裔的移民官叫做 Chen,這時候移其實不看 AIT 給的那些資料袋,一樣只是在護照上和移民簽證上檢查和審核,最後就是按指紋。我因為之前有去過美國,所以只有按了右手大拇指的指紋就沒好了,不然四指跟母指都要按。通關之後,他就叫你拿著資料袋到裡面的小房間去。裡面正好有一對夫婦在幫小朋友辦證件,似乎也是台灣人,父母拿綠卡,小朋友在國外出生,回美國補齊資料申請小孩子的綠卡 (根據之前看到的文章,小朋友兩歲前可以免簽證到美國後,再由父母申請綠卡,當然前提是父母要有綠卡,不然就變成非法移民了)
等了很久的時間終於換處理我們的案子,大概就是在一張小卡片上簽名,蓋指紋 (不是電子的,要用墨水),就讓我們出關去了。
時間上來說,EVA BR18 到美國時約下午四點多,排隊和過海關大概就花了一個多小時。記得出機場已經五點半了。出了機場就是往租車的地方去取車。等的人其實不多,但是那些櫃台一邊處理事情一邊跟隔壁的櫃台聊天。終於輪到我了,跟我核對資料,看駕照後,還有一直推銷要不要加買其他保險、prepaid 汽油。搞了很久就說不用照當初預約的選擇就好,最後就給我一台 Nissan Altima 然後叫我去哪邊取車。弄到好都已經六點半了,還要開車到 San Jose 的飯店去,到飯店都已經八點
接著建議可以辦的東西或證件提早去申請。像是 State ID 或是駕照,即便你沒有要路考,這些身分證明文件還是要 7-10 天才會寄到,所以早點申請早點拿到方便之後辦事。要去銀行開戶,除了護照上的移民簽證當臨時綠卡外,還要 SSN 跟身分證明文件。銀行要看你有沒有一些帳單類似 utility bill 能證明你這地址,不然就是看 DL 或是 state ID,所以沒有這些你還是無法開戶。就算 SSN 還沒寄到,我們跑了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要先拿 Verification Letter 先去開戶也不行。SSA 堅持要我們等 SSN 寄到。所以剛入境只有 passport 上的 I-551,沒有 SSN、沒有 DL or state ID 我們什麼也不能做。等我們跑了銀行要開戶才知道他要看 DL or State ID,弄得我們離開前一天還跑 DMV 去申請 State ID 再寄到朋友家。因為現在不申請,下次再來申請 DL or state ID 又是要等郵寄時間,一樣再白白浪費 7-10 天無法辦任何事情。
還有如果在海外或美國有投資的像是股票或基金,可以趕快在赴美前先處理完,可以賣的賣掉。因為一旦拿到永久居民,就跟公民一樣,全球收入都要課稅 (當然有個豁免額度)。怕的是後來舉證問題,因為先前買的股票價格、或是屬於短期長期的 capital gain 在美國課稅是不像台灣這麼簡單。所以有個清楚的切割點也就是賣掉,這就不屬於你拿到永久居民後的收入,就比較好算。不然到時後報稅 (不等於要繳稅) 很難去用個基準點計算。沒有經常在使用的銀行或證券、基金帳戶可以去關掉,因為根據 FBAR,只要你擁有海外銀行帳戶,並且全部總共價值超過 $10,000 美金,或是年中最高超過 $15,000 就要申報你的海外帳戶資產 (不等於要繳稅)。這只是美國用來防止洗錢、或者是隱藏海外收入不報稅。雖然我身家財產也不多跟你講也沒差,但是累的還是自己要一個一個帳戶去揭露。
再來還有就是繳稅問題,一旦有了永久居民身分,就跟公民一樣全球的收入都要報稅。第一年比較特殊,因為同時是 non-resident alien 又是 resident alien,所以報稅的時候要特別注意,但是基本上只要是拿到身分後不管美國或外國的收入,就是一定要報。另外又因為 FATCA 明年報稅要一併申報 8938,但是如果你是住在海外的話 (看 tax home 是 foreign country) 像要是還沒馬上住在美國,基本上有單身 $200,000 和合併 $300,000 的額度,換算成台幣就是約 NT$6,000,000 和 NT$9,000,000 的額度。所以全部銀行或有價證券帳戶沒超過這些金額就不用申報。這倒是唯一比較不用額外煩惱的一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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